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贵州各少数民族的历史贡献简考
□吴正彪 李 婷
贵州是一个不沿边、不沿海的内陆省份,由于区位特点明显,自古以来就一直是西南通往中原地区的交通要道。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17个世居少数民族,不仅长期扎根贵州、建设贵州,同时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立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在不同历史时期以不同身份和掌握的资源优势作出了应尽的贡献。
明代建省的影响
在省级行政机构建立前,贵州的行政区划分别隶属四川、云南、广西、湖南四省所管辖,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民族还是以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仡佬族、瑶族、毛南族等少数民族为主,由于经济贸易与生活物资互补的需要,不同民族之间就早就已经出现“跨省”的交往交流活动。
明永乐十一年(1413),中央王朝在贵州建省,贵州得以中国第十三个行省的身份进入到国家的政治舞台,同时也促进了贵州各少数民族与外来汉族驻军的交流。根据明清时期的历史文献记载,明代建省后贵州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古驿道上建立卫所以及外来移民的大规模迁入,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明人王士性在《广志绎》中称:“其开设初只有卫所,后虽渐渐改流,置立郡邑,皆建于卫所之中,卫所为主,郡邑为客,缙绅拜表祝圣皆在卫所。卫所治军,郡邑治民。军即尺籍来役戍者,故卫所所治皆中国人。民即苗也。土无他民,止苗夷,然非一种,亦各异俗。曰宋家,曰蔡家,曰仲家,曰龙家,曰曾行龙家,曰罗罗,曰打牙仡佬,曰红仡佬,曰花仡佬,曰东苗,曰西苗,曰紫姜苗,总之盘瓠子孙。椎髻短衣,不冠不履,刀耕火种,樵猎为生,杀斗为业。郡邑中但征赋税,不讼斗争。所治之民,即此而已矣。”从这段文字中我们看到,贵州建省后开通了由湖南、广西、云南、四川途经贵州的驿道,但卫所驻军使用土地,需要与各个掌控地方势力的土司进行交涉,如贵州宣慰司、播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思南宣慰司、乌撒土府、金筑安抚使,等等。而对于归顺者,如金筑安抚使金密定、乌撒土府霭翠等,实行“怀柔”政策,让当地的苗族和彝族作为表率,与朝廷一道维护地方秩序,也为驿道的畅通提供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促进了外来驻军与当地少数民族之间缔结姻亲关系,出现了“汉变苗”“苗变汉”以及少数民族变为汉族等民族交融现象。据明清时期的文献典籍载,都匀府的“府治苗多汉少”,且“苗有仲家、黑苗二种,向随汉民佃种”。类似少数民族变为汉族,或汉族变为少数民族的现象在贵州历史上的例子不胜枚举。
(二)明代建省后,学校教育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为贵州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贵州建省前,明朝廷已于永乐五年(1407)在思州和思南设立了儒学,建省后,又在黎平、镇远、石阡、乌罗、铜仁、新化等六府设立儒学,1414年在乌撒军民府设立学校。明末清军入关时,贵州的各类学府达到60所,其中,卫学24所,府学13所,县学11所,司儒学8所,州学4所。据明代郭子章著的《黔记·学校志》载述,明代在贵州各地设立的“司学”“府学”“州学”“县学”“卫学”等,培养了一大批接受汉语文教育的地方人才,其中就包括有苗族、布依族、彝族、土家族、侗族等多个民族的知识分子。这些以“教育化人”的举措,不仅为儒学在贵州的传播培养了人才资源,也为在历史进程中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很好的思想基础。
红军长征的精神力量
1930年2月,随着左右江革命根据地在广西龙州起义成功,两个根据地在邓小平、张云逸等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建立了红七军和红八军,同年4月初,红七军在军长张云逸、总指挥李明瑞的率领下兵分三路由广西河池进入贵州荔波,并在荔波的板寨胜利会师。经过一段时间的修整,补充了给养兵员,增强了战斗力,部队秘密进入大苗山后又穿越月亮山。初入大苗山时,苗民们对红军不了解,都悄悄避开,但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相处,苗胞们看到红军纪律严明、充分尊重苗族的风俗习惯,于是逐渐走拢来,不仅帮助红军解决了粮食、肉食和蔬菜等生活急需物资,还积极为红军架桥、修路、当向导,让红军顺利地从森林茂密的大苗山通过,秘密到达榕江县城外,一举攻下榕江县城。
1930年到1936年间,各路红军曾五次从不同方向经过贵州,足迹遍布全省各地。在南部地区,红七军从荔波进入月亮山攻下榕江后沿都柳江南下返回广西。在黔东北地区,贺龙、关向应、夏曦等人领导的红三军由重庆进入贵州松桃、印江、德江等地,并于1934年6月9日在德江的枫香溪举行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会议,建立了黔东革命根据地和黔东特区,通过了《农村工人保护条例》《关于苗民问题的决议》等文件,其中在《关于苗民问题的决议》中还提出了八点主张:“一、联合苗族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土司等的压迫。二、帮助苗族建立苏维埃制度下的自治区域,建立自己的苏维埃国家;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和脱离苏维埃联邦。三、帮助苗族建立苗族工农红军。四、帮助苗族的农民完全得到土地,没收一切地主、豪绅的土地和国家的土地(如屯田),由贫农、中农平均分配。五、用苗族自己的语言文字,发展苗族的文化。六、取消一切的苛捐杂税。七、苗族与汉族的工农群众,建立亲密的关系,消除一切隔阂。八、居住在苏区的苗族工农群众,完全享受苏维埃公民的一切权利。”紧接着,1934年9月,中央红军由湖南进入到贵州的锦屏、黎平后,11月在《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中指出:“共产党是主张民族平等、民族自决,解放弱小民族的!”“实行民族平等、在经济上政治上,苗人与汉人有同样的权利!”“苗族与汉族和工农联合起来共同扫平国民党军阀的统治。”“反对苗汉对立,只有苗族与汉族的工农一体,同心打倒共同敌人,苗族才能得到彻底解放。”同年12月中旬召开了黎平会议,肯定了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正确主张,决定了红军的进军方向。随后,中央红军从黎平渡过清水江经过镇远、黄平到达瓮安,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35年元旦在瓮安的猴场召开会议,决定了渡过乌江后的各项方针。1935年1月上旬,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遵义。在遵义会议召开前,红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注意与苗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等文件。中国共产党在红军时期的这些指导思想与政策措施,为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推动各个民族文化群体的自信自强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抗日战争时期的实践贡献
1937年7月7日夜,日本侵略军在北平卢沟桥向中国驻军第二十九军发动进攻,中国军队奋勇抵抗,中华民族的全民抗战就此拉开序幕,贵州各族各界也积极作出响应,在中共贵州各级组织的指导、参与下,全省各族群众掀起了抗日救亡运动的新高潮。从1938年初开始,贵州先后成立了“难民救济会贵州分会”“贵州省会地区出征抗战军人家属优待委员会”“贵州战时妇女职业训练所”“抗敌后援会”“遵义青年抗日救国会”“贵州妇女战地服务团”“贵州省伤兵之友社”“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贵州分会”“贵州省难民组训委员会”等抗日救亡组织。据1947年4月的《贵州统计年鉴》载,“从1937年起至1945年的8年间,贵州共征壮丁639637名,约占全省常年人口1000万的6%。”1937年至1945年间,为支援前线抗战,贵州全省兴修公路2285公里,征工360300人次。此外,另征工235857人次修建了清镇、黄平、独山、安顺等飞机场。位于贵州省晴隆县境内著名的抗战公路“二十四道拐”,也是抗战期间由当地各民族群众在恶劣的环境中肩挑背驮修建起来的,这些史事也体现了贵州为支援前线的抗日战争做出的重要贡献。
在奔赴抗日前线参战的贵州籍将士中,有很多人就是来自全省各地的少数民族,甚至有的还是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出生在黔南州罗甸县栗木乡干洞村马场组的苗族抗日烈士罗文潘就是其中的一位。罗文潘生于1917年12月7日,读过私塾后,拜入当地清末秀才杨孔音、冉伯云的门下,是一个“通经达儒的知识分子”。“七七事变”爆发后,他毅然投笔从戎,1937年参加抗日队伍,立下“不消灭日寇,则无面见江东”之志,1943年阵亡于抗日前线。罗文潘生前留下100余首五律、七绝等诗作,其中入伍时的两首诗和在部队期间给家人来信的诗作就反映了这位苗族战士的家国情怀。他参加抗日队伍的临行前写道:“十指尖尖捧玉杯,问郎南去几时回?路上残花休乱棌,家中留下一枝梅。”从情意浓浓的语言表达中体现了年轻夫妻难舍难分的情景。到抗日前线后,他在写给家人的书信中作诗道:“人在外头心在家,为抗倭奴奔天涯;堂前父母倚门望,年少佳妻傍灯花。”“曾记临行香积厨,留连日午未登途;叮咛后会言犹在,未必郎心果负奴。”没有豪言壮语,只是在情真意切中将一个苗族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从字里行间表达出来。
1944年冬季,日军兵分两路共计万余人由广西进入贵州,一路经荔波黎明关、板寨、洞塘、永康,到达荔波县城;另一路则经荔波县佳荣、三都石板寨、九阡、三洞、三都县城、丹寨县城到姬家河及瓮城河。日军沿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激起了当地水族、苗族、布依族、瑶族等民族的英勇反抗。这些少数民族群众互通信息,相互激励,守土自卫,用自制的火药枪、镰刀、土炮等武器同日军在喀斯特地貌中迂回作战,给来犯日军以沉重打击。这些区域性的抗日行动,充分体现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家乡的热爱以及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对家园的坚守。这种守护家园的共同体意识,不仅是一个村寨、一个地区中不同民族所共有的精神文化,也是整个中华民族都具有的一种内在精神特质,更是贵州各少数民族对国家认同和“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重要行动体现。
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视域,我们可以看到在贵州这个多民族省份中,每个民族的发展变化都经历了与周边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是多元文化中的“共同体”。“共同体是人们在共同条件下形成的集体,共同性是共同体的基本特征。”这种“共同体”应该与费孝通先生提出来的“多元一体”中的“一体”属于同一个内涵的两种表述。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民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