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民族村寨保护利用 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省政协“保护利用好民族村寨,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持续加大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力度,有效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政协召开“保护利用好民族村寨,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副省长董家禄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黔东南州委书记李建主持会议。会上,6位委员围绕民族特色村寨的规划建设、文化内涵挖掘、特色产业培育、农文旅融合发展、融媒宣传推介等作协商发言。本报摘登部分发言内容,以飨读者。
杨亚月委员的发言:
发挥民族村寨优势 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民族村寨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资源。构建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品牌效应及文化传承的民族特色村寨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需要统筹解决好规划建设、文化挖掘、品牌打造、经营管理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民族特色村寨优势,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建议:
(一)科学规划乡村建设,夯实民族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民族村寨发展,结合当地少数民族文化、传统风俗和自身资源优势,充分植入绿色发展理念,科学合理规划村寨建筑布局及风格,协调好村寨的发展问题和生态环保问题,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提升民族村寨的特色辨识度和发展竞争力。在房屋的建筑、房前屋后的布置、房屋内部的装修风格上,按照“土里土气”的原则,打造具有浓浓乡愁韵味的传统村落,形成与民族文化相互映衬的建筑格局,增强游客体验感、“穿越感”,通过特色村寨建设助推民族地区发展致富。
(二)深挖民族文化元素,注入民族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灵魂。一是在民族村寨中保留足够数量的原住居民,做好民族文化的活态传承。积极引导、鼓励村民将民族语言、歌舞、民间工艺及节庆习俗等融入日常生活,充分展现民俗活动、饮食、服饰、村寨布局、生产方式等方面的特色,为少数民族村寨注入文化之魂。二是以沉浸式旅游留住客人。根据民族文化特征,开发以民族文化为主题的旅游项目,强化游客参与制作体验的过程,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双赢。三是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村民文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在保留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同时,赋予民族手工艺品更多的现代元素,提升民族特色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民族文化产业开发建设中来。
(三)立足乡村资源禀赋,打造民族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品牌。一是充分发挥农产品地理标志作用,因地制宜展现山区少数民族农耕文化,结合挖掘民俗文化,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树立独具特色的民族旅游品牌,提升民族村寨的旅游产品价值。二是围绕贵州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战略定位,结合各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彩的民族风情、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以及民族聚居的实际情况,打造民族文化圈、文化廊带。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发挥村寨游客集散功能,让民族特色村寨得到更好更全面地发展。
(四)优化经营管理模式,形成民族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合力。一是促进企社农深度融合。按照“三权促三变”要求,促进村合作社直接融入开发企业当中,农民直接成为公司股民,扭转企业、合作社、村民各自为阵、互不相干的被动局面。二是完善利益联接机制。以充分发挥合作社和村民主动性为原则制定利益分配方案,促进村民积极参与经营管理。三是凝聚发展共识。加大宣传培训,提升村民在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村落建设、发展理念、经营模式、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共识,合力推动民族村寨旅游高质量发展。
邓海委员的发言: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不断推进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自“十二五”时期国家启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以来,我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以黔南州为例,黔南州已拥有民族风情浓郁、特色鲜明的民族村寨600余个,其中38个村寨荣获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称号,253个村寨被评为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近年来,黔南州巧妙地将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精心策划了一系列民族特色村寨旅游项目,成功打造了惠水县好花红村、贵定县音寨村、荔波县拉片村等7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以及长顺县石板村、福泉市江边村等14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龙里县大岩村、惠水县排楼村等村寨还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
推动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当地村民的共同努力,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找到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发展路径和模式,实现民族特色村寨的可持续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传承。建议:
(一)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由省级统筹、州级督促、县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整合农业农村、住建、文旅等多部门项目资金,推动民族特色村寨、民族传统村落、乡村振兴示范点、全国全省旅游重点村寨等建设项目的有机融合。
(二)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金配置。进一步加大对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资金能够覆盖到民族文化类项目和民族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与运营,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渠道。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运营能力。针对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运营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举办专业技能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当地村民的综合素质和运营能力。同时,积极引进外部专业人才为民族特色村寨的运营提供智力支持。
(四)保护发展并重,夯实特色基础。重点加强对具有浓郁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歌舞、服饰、节庆、习俗等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同时支持挖掘、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民间工艺、土特产品、风味美食等旅游商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夯实少数民族村寨特色基础,增强吸引力。
(五)加强宣传推广,形成示范效应。加强对知名度高、成效显著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展示民族特色村寨的魅力,提升知名度。通过举办民族节庆活动、旅游推介会等向外界展示贵州民族特色村寨的独特魅力和文化内涵,推动游客深度融入、“浸入式”体验,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邹蕾委员的发言:
融合运用数字传播技术 促进民族村寨发展
我省民族村寨资源丰富,拥有大量少数民族特色文化遗产,截至目前,全省有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328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为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及发展,从2021年起,省级每年安排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补助资金,改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传统环境要素修缮保护等工作,并采取“民族特色村寨+生态+民族文化+旅游+N”模式,支持民族特色村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同时,省有关部门也计划将757个传统村落纳入贵州省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贵州数字乡村APP平台向公众展示,以提高传统村落知名度。下一步,如何在互联网的海量资讯中将贵州民族特色村寨资讯传输给目标群体?建议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改善传播、引入流量,让“流量”变“留量”,助力乡村旅游,融合推动民族文化保护、民族特色村寨持续发展。
(一)加强对文旅大数据的运用,对民族特色村寨进行精准定位和有效宣传。改变广撒网式的宣传手段,通过文旅大数据分析挖掘目标群体的浏览习惯和兴趣,筛选出一批相对容易实现转化的受众。其次,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推广传播策略,找准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以此作为基础进行包装,利用相关互联网平台,精准推送数字文旅产品,将贵州多彩民族文化风情、旖旎的自然景观等不断推向更为广阔的舞台。
(二)聚焦专业化互联网传播平台,培育传播者,增加贵州民族特色村寨品牌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与马蜂窝(自由行平台)、携程(一站式旅行平台)、途牛(一体化旅游平台)等知名旅游平台合作,谋划制作相关文旅产品,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传播与发展。其次,考虑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生活消费平台培养一批能开展民族文化传播的“网红”,以及众多能以软文、图片正面宣传贵州民族文化、自然景观的博主,通过互动式社交宣传我省民族特色村寨。
(三)配套制定民族特色村寨系列推广政策,在民族文化开发、整合、独特性建设等方面形成有机整合、协同发展的合力。适当扩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对宣传我省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文化成效显著、能转化为线下流量并产生经济效益的互联网平台、博主、网红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设计支持地方旅游发展的平台专项政策和资金,将平台“引流”与村寨旅游开发进行绑定,鼓励开发形成更多旅游产品。建立机制将政府投资收益转换为对村寨保护建设的进一步投入,以形成良性循环。
范波委员的发言:
建设特色宜居宜业和美民族村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村寨是农耕文明的历史积淀和不可再生的人类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多样性,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资源。经过多年来各级政府部门的持续投入,如今我省的民族村寨环境整洁干净、群众和睦团结,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民族村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议:
(一)加强资源整合顶层设计,强化工作联动。建议民宗部门牵头,联合文旅、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充分整合政策和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推进工作,既要避免单打独斗,也要避免重复建设,重点聚焦旅游产业化、特色产业发展,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基层力量、强化组织保障,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工作。一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等文化事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乡村宣传栏、群众文化活动、民族节庆活动及融媒体作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元素融入村寨建设,支持常态化开展民族文化活动,增加村寨吸引力。二是加强宣传推介,在全省范围内重点规划一批民族村寨旅游线路,发挥省级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民族村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提升民族村寨旅游景区知名度和吸引力。
(三)理清发展思路,做好乡村规划。一是综合考虑民族村寨的山水肌理、发展现状、人文历史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布局及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村庄长远发展规划,开展村庄风貌设计,着力体现一村一业、一村一景。二是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和村民代表积极参与村庄规划,为村庄规划编制全过程献计献策,按照“专家设计、公开征询、群众讨论”的办法集思广益,真正让村庄规划体现村民生产生活意愿。三是按照“多样性、独特性”的要求,把历史故事、文化遗产元素贯穿到民居、产业、生活当中,多方赋能民族村寨魅力。
(四)发展特色产业,提升经济实力。一是做好资源调研与规划,对当地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等进行详细调研,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培育特色产业,根据当地资源禀赋,选择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产业进行重点培育。三是引进适合资源精深加工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四是打造地方特色品牌,通过品牌故事、包装设计等方式提升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竞争力。五是开拓市场与营销,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旅游推广、参展参会等多种渠道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销量。六是培养一批乡村致富带头人,培育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同时吸引外部专业人才参与当地产业发展。
罗梅花委员代表黔南州政协发言:
加强民族村寨保护与利用 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近年来,黔南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保护发展为重点,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助推旅游产业化发展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民族村寨建设。目前,惠水好花红村等27个民族村寨入列全省扶持名录,21个村寨获批国家4A级、3A级旅游景区,有力助推黔南乡村振兴建设和旅游产业化发展。为持续加强民族村寨的保护、利用,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建议:
(一)在“谋”字上发准力,发挥规划作用。一方面,部门联合发力。民宗、文广旅(体)、住建等部门联动,做好调查摸底,精准定位农文旅融合发展目标,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另一方面,按照国家民委组织开展的和美村寨建设行动计划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实行“一寨一规划”,研究编制民族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解决好各村寨重点服务什么、建设什么、怎么建设等问题。
(二)在“特”字上做文章,抓好保护传承。一是挖掘特色。按照《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围绕加强优秀民族文化资源普查登记、抢救挖掘、保护整理、评估认定等工作,深入挖掘研究各村寨民族服饰、建筑、饮食、歌舞、生态等文化资源,找准各村寨独特的民族文化“灵魂”。二是申报项目。依托银饰、蜡染、刺绣、制陶、剪纸、农民画等为代表的传统民族民间工艺,抓好项目申报或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优秀民族文化旅游工艺品的研发,增加地方性特色文创产品供给,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三是增加业态。对独具一格的优秀民族歌舞、富有现代艺术气息和娱乐体验功能的文化娱乐项目,进行挖掘提炼和优化组合,开发农文旅融合新项目,打造“浸入式”体验,以“深游”促“漫游”,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发挥旅游产业“乘数”效应。
(三)在“合”字上下功夫,提升村寨形象。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村寨短板弱项,细化部门职责,整合各方资源,采取“差什么、建什么,弱什么、补什么”的措施,推进问题清单化、项目化解决。二是整合资源打造精品。聚焦旅游产业化,整合民宗、文旅、住建、乡村振兴等多方资金,打造农文旅融合项目,以“文化+旅游”推出乡村旅游村寨精品线路,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三是一体推进提高效率。在村庄整治中,坚持“山、水、田、林、路、房、场”一体推进,突出各民族村寨特色,让游客既享受到现代文明建设成果,又能体验文化底蕴深厚的田园风貌。
(四)在“精”字上出实效,强化宣传营销。实施政府主导、媒体跟进、企业联手“三位一体”营销模式,精准定位游客群体,抓实乡村旅游宣传,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一是线下推广。设计制作统一、醒目的标识在机场和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大力宣传,解决外地游客知道有什么、怎么去等问题。二是线上宣传。宣传、文旅、商务等部门合力,创新营销方式,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短视频、数字旅游、影视植入等新技术新渠道,吸引游客到民族村寨观光旅游。三是全民参与。制定完善激励措施,支持鼓励村民和游客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直播民族村寨乡村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提升民族村寨乡村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
黄榜泉委员代表黔西南州政协发言:
打造民族特色村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黔西南州现有民族特色村寨117个(含28个国家级民族特色村寨、6个传统村落),有布依八音、彝族阿妹戚托舞蹈等12项18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布依查白歌节、苗族二月二龙抬头、彝族火把节等民族节庆,有民族刺绣、民族服装等传统手工艺。近年来,黔西南州强化特色主导、集中打造亮点、壮大特色产业、活态保护传承、注重文旅融合,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中,促进各民族持续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在民族自治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好地保护发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议:
(一)提高民族村寨规划建设水平,突出“特色”民族村寨。将科学规划作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相结合,与各村地理风貌、资源优势、产业发展、民族文化、传统民俗等同考虑,注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面打造美丽民族特色乡村。注重全域规划理念,省、州、县、乡、村五级联动;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统一,实现多规合一;注重民族村寨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不断提升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在“特色”上做足文章。
(二)建立保护和传承长效机制,构建“文化”民族村寨。一是建立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顶层设计,明确对村寨规划设计,民居新建、改建,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等,注重民族文化的植入,注重修旧如旧与现代功能的结合,注重村寨建设与产业布局的空间统一,确保“文化”在民族村寨有体现,给村寨注入“灵魂”。二是尽快建立乡村古建筑数字档案,保护传承好现存的特色村寨古建筑。三是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建设民族传统手工艺、民族传统民俗人才库,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三)加大资金筹措和整合力度,打造“靓丽”民族村寨。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专项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把准资金使用重点,打造民族特色村寨、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加强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的统一调度、监管;三是集中力量改善和提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持续深入开展景区化打造,提升特色村寨的典型示范作用,助推乡村振兴。
(四)以政府为主导,培育“多元产业”民族村寨。一是支持民族特色村寨民俗旅游产业发展。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风情,整合文旅、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资金,积极培育一批有影响的民族旅游村寨,形成“政府主导、公司带动、协会管理、农户参与”的特色乡村旅游产业。二是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村一业、一乡一品”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林下菌药、茶叶、蔬菜、水果、特色种养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三是支持民族特色村寨发展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等产业,构建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兴旺及一二三产融合。
(五)多部门形成合力,建设“治理有效”民族村寨。一是坚持村民主体地位。按照坚持“村民主体、自力更生”的原则,引导村民树立自建自管意识,革除“等、靠、要”思想,激发村民内生动力,使村民从“要我美丽”向“我要美丽”转变,确保村寨保护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建立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环境卫生和河道保洁等制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落实治污、保洁、绿化、供水等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责任主体,做到有专人管、有资金管、有制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