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联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独特产物,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江西省浮梁县的县衙是目前保存比较完好的一座古县衙,其中保存的大量楹联所折射出的廉政观与法制观,堪称是中国古代衙门廉政文化和法制文化的精粹。
浮梁县自唐宋以来,一直具有比较重要的经济地位,特别是以茶叶和瓷器而闻名于世。白居易的长诗《琵琶行》中“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的诗句,无疑是浮梁茶最有名的“软广告”;而浮梁县下属的昌南镇出产的瓷器更是畅销海外,据说中国的英文名(China)便是由“昌南”(Changnan)的音译而来,可见其影响之大;也因昌南镇出产的瓷器太过出名,故而被宋真宗赐予了景德年号,成为唯一一个因年号而得名的历史名镇——景德镇,以至于到了今天,浮梁反倒成为景德镇市下属的县。繁荣的经济,加上白居易、范仲淹、苏轼等历史名人都在浮梁留下了足迹,也打造了一方山水人文,被汤显祖誉为“人喜儒而化鄙,吏好学而明臧”。
浮梁县衙规模宏大,被誉为“江南第一县衙”。在我国古代,县级衙门是最低一级的地方衙门,但它承担了大量行政和司法事务,是国家统治和治理的基础,因而知县也被称为亲民之官,老百姓则管他们叫“父母官”(知府被称为“老公祖”,显然又隔了一层)。据《清通典》记载:知县的职责为“掌一县之政令,平赋役,听治讼,兴教化,厉风俗,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皆躬亲厥职而勤理之”。可谓是无所不管。
既为民之父母,就应当关心、爱护百姓,为民服务、替民作主。这就要求知县在公堂之上,要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因此,浮梁县衙楹联的内容,大多数都与此有关。
其一,为官之道,在于爱民、亲民、惠民、济民、利民,这也是浮梁县衙楹联所反映出的廉政观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浮梁县署大门上第一道对联写道:
治浮梁,一柱擎天头势重;
爱邑民,十年踏地脚跟牢。
说的就是知县上受皇命重托,下系百姓身家性命,如擎天之柱,责任重大,因此,必须爱民如子,脚踏实地,恪尽职守,造福一方。这种“爱民”情怀,可以说是浮梁县衙楹联的核心思想。
县丞衙署大门的楹联写道:
宽一分,民多受一分赐;
取一文,官不值半文钱。
典史厅中柱的楹联写道:
不嫌案牍劳神,一心为国;
专替地方办事,两袖清风。
其二,勤政爱民的具体体现,就是为官清正廉洁。县衙大堂“明镜高悬”的牌匾下,就有着这样一副对联:
职在地方,敢以热心问世事;
民呼父母,仅将清节传儿孙。
为官一任,不仅要尽心尽职,更要不负百姓期望,勤政廉洁,为自己、为后人留下清廉的好名声。大堂内上方的对联,也道出了这种情怀:
铁面无私丹心忠,做官最怕叨念功;
操劳本是分内事,拒礼为开廉洁风。
其三,做到清正廉洁的关键,在于严格自律、克己奉公,加强个人自身的修养。浮梁县衙从大堂到三堂的楹联中,都有这方面的内容,既是对县衙官吏的要求,也是时刻敲打的警钟。
大堂是知县日常办公、审理案件之处。作为一个地方长官,能否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全在大堂上的一举一动、一思一念之间。因此,在大堂之上“亲民堂”牌匾下的楹联,就提出了这方面的基本要求:
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
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
二堂是知县预审案件与调处纠纷之处,在“正大光明”的牌匾之下,悬挂着这样一副对联:
民心即在吾心,信不易孚,敬尔公,先慎尔独;
国事常如家事,力所能勉,持其平,还酌其通。
三堂是知县办公、读书和接待朋友之处。公堂之上,能否做到克己奉公,与平日的修身养性是分不开的。因此,作为一个称职的地方官,首先应该以平和的心态,抛开个人的荣辱得失,真心实意地替民作主: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在县衙所有的事务中,与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大概就是司法办案了。司法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百姓的身家性命。因此,浮梁县衙的楹联中,对此提出了特别要求:
首先,审理案件固然要两袖清风,但更要一身正气,既要有菩萨心肠,也要有霹雳手段,阎罗气象,这是秉公断案的基本要求。
县衙大堂前大金柱上的楹联写道:
理冤狱,关节不通,自是阎罗气象;
赈灾黎,慈悲无量,依然菩萨心肠。
其次,办理案件既要依法办事,也要合乎天理人情。县衙大堂后大金柱上的楹联写道:
法合理与情,倘能三字兼收广无冤狱;
清须勤且慎,莫谓一钱不要便是好官。
……
浮梁县衙楹联所反映的廉政观与法制观,从某种意义上说,堪称是父母官的座右铭。而县衙的“名宦祠”和“贤侯祠”所奉祀的历任知县的事迹,也正是对县衙楹联所反映的廉政观与法制观的身体力行,为浮梁县衙楹联所体现的廉政观与法制观留下了现实生动的注解。